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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2004—2016年度各类档案收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4 15:46:58 被阅览数:3981 来源:党政办公室

 

 

 

 

 

湄职院〔201677

 

关于做好学院20042016年度各类档案收集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为了迎接莆田市档案局的检查,根据《莆田市档案局关于做好市直单位2015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数字化工作的通知》(莆档﹝2016﹞10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执法检查的通知》(莆档﹝2016﹞37号)等文件要求、莆田市档案局将对我院档案建设工作进行学年度档案执法检查。基于目前学院没有综合档案室的现状,文书档案、实物档案及外事档案由办公室收集管理,其他各门类档案管理由各个职能部门进行分职能建设与管理。请各单位于20171月份初做好相关负责范围的档案进行收集,学院将邀请档案局技术人员来院指导建宗归档。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集范围

1、为了迎接莆田市档案执法检查工作,我院本次收集2004年至2016年期间发生的各类档案。主要包括:学院党政管理、财会档案、声像档案、科研档案、教学类(含学籍)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专题档案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可参照湄职院〔20117号文件及《湄职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请到学院网页档案管理栏查阅)。

2、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相应的声像、电子等文件材料(如照片、光盘、磁盘等)。此类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应随纸质文件材料一同归档。

3、各单位获奖证书、奖牌、奖杯、锦旗等以及校际交流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

二、收集要求

(一)各部门要加强本部门归档工作,兼职档案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收集完整齐全。对于应当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二)各单位报表、名册、图册等已装订并符合装订要求的材料,以册(本)为单位。

(三)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原则上不得归档。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楚、用纸规范。

(四)归档材料必须完整,兼职档案员在整理过程中要逐卷(件)检查,不要缺项、漏项,不要把属于一个内容的档案材料人为地分割开或遗漏。

(五)各类归档文件材料要与电子目录相对应并注明档案名称。

三、档案类别与收集保管部门

档案门类

牵头单位

部门负责人

保管地点

文书档案

办公室

张凡

文书档案室

外事档案

办公室

张凡

文书档案室

实物档案

办公室

张凡

文书档案室

财会档案

财务科

张力学

财务科档案室

声像档案

现代教育中心

林宗洪

现代教育中心档案室

专题档案、院报

党委工作部

郑庆彬

党委工作部档案室

科研档案(含出版类)

科研所

徐维雄

科研所档案室

教学类档案(含学籍)

教务处

成人教育部

郑春华

林志谦

教务处档案室

成人教育部档案室

基建档案      设备档案

后勤管理处

杨金辉

后勤处档案室

学生档案(含学生资助档案)

学生工作处

李智仁

学工处档案室

四、文书档案的移交

各单位根据《湄职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职责内容,将2004 -2016年间的文书档案(未移交)整理后于2017110日之前移交办公室统一数字化与处理归档。

1、发文范围的文件材料:2004 -2016年度由各单位起草完成的以学院名义发文的文件材料,由相应完成部门整理移交办公室档案室。各单位移交时请填写移交清单和学院文件登记表,将纸质材料、电子版文件、移交清单、学院文件登记表一同移交办公室档案室,若无电子版则需对纸质材料用扫描的方式进行数据化处理。

2、以部门名义内部文件材料:对于内部文件(本部门名义发文的)文件材料,请将2004-2016年度的内部文件整理后按年份及时间前后顺序,并按年份填写内部文件登记表和移交清单,将纸质材料、电子版文件、文件登记表、移交清单一同移交办公室档案室,若无电子版则需对纸质材料用扫描的方式进行数据化处理。

3、属于学院收文、寄来或带回的上级文件材料:对2004 -2016年直接收到的上级机关寄来的文件,以及各部门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请及时移交办公室统一办理公文处理流程。由办公室收文员按年份及时间前后顺序整理后,并按年份填写收文文件登记表和移交清单,将纸质材料、电子版文件、文件登记表、移交清单一同移交办公室档案室,若无电子版需对纸质材料用扫描的方式进行数据化。

五、档案收集情况检查

学院将于2017年期初组织人员对收集情况进行检查,并邀请档案局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建档,逾期因未收集到位,对学院造成不良后果的,学院将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附件1:莆田市档案局关于做好市直单位2015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数字化工作的通知(莆档﹝2016﹞10号)

附件2:关于开展2016年度执法检查的通知(莆档﹝2016﹞37号)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229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12 29 印发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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