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由教育部等30个国家部委、行业协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天津主赛区),将于6月24日至28日在天津市举行。这次技能大赛对于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对于展示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和精湛的职业技能,进一步宣传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营造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期间,教育部还将举办"第十一届全国职业教育现代技术装备展览会"。本届展览会将集中国际国内高水准、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为广大职业院校、职教实训基地和其他职成教育机构提供学习、了解国内外新技术、新产品的机会,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我厅决定组织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及第十一届全国职业教育现代技术装备展览会观摩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各设区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职成科(处)和职教中心(职教研究室)负责人;
2.参赛选手所在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校长及其他相关人员(我省参赛代表团成员除外);
3.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学校、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以及在建或拟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中职学校的领导和教师。
二、观摩时间和地点
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项目竞赛地点及赛程安排,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参加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闽教职成〔2013〕13号),具体请登录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站的通知公告栏(http://www.fjzyjy.com/IndexContent.aspx?id=3853&classid=1)进行查看;
2.全国职业教育现代技术装备展览会地点在天津国际会议展览中心A馆、D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2号),展示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28日每天9:00-16:30。
三、组织方式
1.各设区市所属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参加;
2.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人员,由各院校组织,由各院校校长带队参加。
四、有关要求
1.参加观摩活动的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请于6月18日下班前统一报省教育生供办(电子邮箱:fjssgb@163.com,联系电话:0591-87550084)。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由学校直接上报;其他参加观摩人员名单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上报。
2.请各设区市教育局、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组织人员按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组织观摩”“第十一届全国职业教育现代技术装备展览会”“会务通知”(职教装备〔2013〕13号)的相关要求(具体可登陆网站http://www.nvsc.com.cn/zcxx-dxtz/进行查看),于2013年6月24日统一前往天津,有序地参加观摩活动。
3. 参加观摩活动的人员在活动期间的交通、食品、卫生等有关安全工作,由各设区市分管副局长、各高职院校及省属校校长负总责。请带队的领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观摩活动安全有序。
4.观摩展览会有关事项请与省教育生供办陈锐科长联系。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