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近日,媒体陆续曝光了全国各地多起校园性侵害案,我省个别学校近期也发生了几起师生冲突、教师体罚学生的事件。此类事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和教育的形象,给学生的身心成长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必须引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此类事件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魂。教师承担着为人师表的社会责任,师德师风决定学风、校风,直接影响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我省多年来持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潜心育人,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但是,发生在极个别学校和教师身上的事件,也暴露出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隐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站在关心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不懈抓实抓好,树立和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二、切实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持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职业道德规范、师德“一票否决”情形和有关法律法规,使每位教师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知晓从教从业底线,自觉规范从教行为。要以有关事件为反面教材,在近期组织广大教师集中开展一次师德师风大讨论,对照检查,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坚决杜绝教师体罚、侮辱、甚至侵害学生的行为。各地、各校要利用暑期开展师德专题培训,并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寻找“身边的张丽莉”、寻找“最美教师”等活动,大力宣传和树立身边的优秀教师典型,积聚我省教师队伍的正能量。
三、从严管理教师队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完善教师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正面引导,及时批评教育,从严管好教师队伍。要严格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新教师入口关。要高度重视教师心理健康,及时排解教师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困难,帮助和引导教师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家校关系。要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公布校长信箱、师德师风监督电话,定期组织教育教学开放日等,接受家长与社会对学校和教师的监督。要规范每学年一次的师德师风考核,并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中认真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对教师体罚、侮辱、侵害学生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决不遮掩、包庇和纵容。对于行为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经查实应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坚决清理出教师队伍。
四、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此类事件为戒,加强学校管理,重点对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进行一次全面筛查,进一步完善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优化生管人员队伍,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在校发生侵害学生事件。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教师安排事务、辅导学生、处理教育教学有关问题应在教室或办公室等公众场合进行,避免师生单独接触。学校校长作为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警觉,防范于未然,对于出现类似事件的苗头要紧抓不放,严处严惩。
五、建立师德师风检查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所辖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建立和实施师德师风制度、开展师德教育培训、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师德师风监督管理和奖惩等方面情况,促进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学校的师德师风检查,每学年应至少安排一次,并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生和家长对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结果作为学校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学校每学年也要结合师德考核对教师进行一次师德检查,重点检查教师贯彻执行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特别是有无师德“一票否决”情形等。校长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应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发生师德师风问题,视后果轻重及造成的影响将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
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抓好贯彻落实,并在本学期末对所属学校师德建设与教师队伍管理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限期整改存在问题。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地各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福建省教育厅
2013年6月9日